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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4     浏览次数:5995

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

  为做好2015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按照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15122号)文件及《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6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在我县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7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在金融保险、外经外贸、财会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

  二、推荐选拔数量及条件

  2015年度拟选拔表彰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0名左右,各市一般可推荐12名。根据我县情况,教育、卫生系统可各推荐1名,其他单位可各推荐1名,推荐时,专家评议推荐票未过半数的,不得推荐。不具备推荐条件的可不推荐。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优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人才。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选中,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不兼任任何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人选不得低于推荐人选总数的50%。所有推荐人选提交评委会评审时,担任中层副职以上职务、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选单独评审。

  推荐时以近5年(2010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推荐选拔程序

  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本单位人选时,须将推荐选拔范围、条件、数量、程序等向全体人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须按专家评议结果排序,并在上报前,将拟推荐人选名单、排序及《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等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内部局域网同时公示等多种易于周知的方式,在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不含周六、日及节假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四、材料报送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主要有:

  1. 推荐情况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结果)等内容,并附由参加评议的专家本人签字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由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单位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单位领导签名的《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六公开”监督卡》(见附件5)。综合报告须用红头文件纸,加盖推荐部门(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手机号和电子邮箱)。

  2.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见附件11份。

  3. 加盖推荐部门(单位)公章的《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缩放至A4纸张打印)1份。

  4. 其他附件材料1套(目录样式参阅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当前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无行政职务证明;既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又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复印件(没有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证明);网上公示的截图证明和张贴公示公告的图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目录置前,单独成册。

  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5. 推荐人选信息录入“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见附件6)生成的(.JYK格式)文件。

  (二)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一致,保证推荐材料中填报情况属实、无遗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须在《附件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上述表格和“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通知公告”栏或“机关子站(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请务必于2015518日前,将推荐材料(附电子版)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电话4269105,财税劳动大厦1002室),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选拔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推荐选拔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切实把业绩贡献突出、群众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附件:

  1.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

  2.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3.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样本)

  4.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

  5.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六公开”监督卡

  6.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rar(略)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5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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