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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2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4     浏览次数:4903

关于对2012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的组织领导,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发挥好人才考核的导向作用,根据《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滨办发〔2012〕11号)、《关于对2012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滨人社发〔2015〕17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考核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人才观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考核专家的政治业务表现,了解和掌握对突出贡献专家的培养使用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市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提供经验,进一步促进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打造“人才滨州”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的对象:2012年度选拔的1名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三年来市突出贡献专家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专业技术成果和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和学术道德,敬业和奉献精神,组织管理和协调合作能力等。
  2.承担和完成科研项目课题的情况。
  3.学术和技术成果。包括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专利、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成果获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情况,要突出研究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考核对象在本单位、本领域的地位和作用。
  5.所在单位对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使用、支持、待遇等情况。
  6.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被考核专家总结三年来的工作情况,填写《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和《2012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情况登记表》;
  2.各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考核,逐人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并就考核和管理服务情况写出综合考察报告。
  四、考核时间和有关要求
  1.2015年8月10日前,所在单位对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认真填写《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和《2012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情况登记表》。对每位考核对象形成1000字以上的考察材料,并根据考核内容形成综合考核报告。考察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2.个人总结、《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2012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情况登记表》、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考察材料和综合报告(附电子版)务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财税劳动大厦2006室,联系电话4269105)。
  附件:1.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双面打印)
  2.2012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情况登记表(双面打印)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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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