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度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
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落实人才政策,发挥好人才考核的导向作用,根据《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管理办法》(邹办发〔2013〕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的对象:2015年度选拔的10名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一年来县突出贡献专家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专业技术成果和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和学术道德,敬业和奉献精神,组织管理和协调合作能力等。
2.承担和完成科研项目课题的情况。
3.学术和技术成果。包括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专利、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成果获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情况,要突出研究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考核对象在本单位、本领域的地位和作用。
5.所在单位对县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使用、支持、待遇等情况。
6.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考核方法和步骤
1.被考核突贡专家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填写《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2.各单位(主管部门)对本单位县突贡专家进行考核,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并就考核和管理服务情况写出综合考察报告,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考核意见。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发放财政津贴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时间和有关要求
1.2018年1月24日前,所在单位对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认真填写《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对每位考核对象形成1000字以上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个人总结、《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单位(主管部门)的考察材料(附电子版)于2018年1月24日前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联 系 人:李 红 联系电话:0543-4269105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