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
邹人字[2008]25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的综合评价,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现就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各初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公正、公平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基层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优先得到培养和重用。
2、严格执行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滨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滨专字[2005]58号)和县里的相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认真执行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等职称外语政策规定。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4、认真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符合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进行申报。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并根据专家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受组织派遣赴四川抗震救灾第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的优先申报推荐。
6、各单位组织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时,要认真研究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申报。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按省人事厅规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情况组织推荐申报和评审,没有空缺岗位的,不再组织推荐申报。
7、推荐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呈报;县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呈报。
8、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未经人事部门审核的材料,不得呈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对呈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标准条件和规定要求的材料不会受理。凡评审通过后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标准条件和申报评审程序的,一律取消资格。
9、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使用市人事局印制的统一规范表格。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按《关于报送2008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办理。
10、专业技术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1、继续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对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异议期公示通知及时通知呈报部门逐级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并同时在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的信息网和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核准行文公布。
1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事部门、各评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序进行。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评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核准的评审工作方案,按照统一的部署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不得另行制定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
13、认真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信访事项。各级人事部门及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按照《关于规范职称信访举报事项调查核实情况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对信访事项逐级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由调查人、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名后,将《山东省职称信访举报事项调配核实情况表》及有关核实材料上报。
14、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认真遵守《滨州市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滨专字[2006]38号),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省纪检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鲁人职〔1997〕2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人事部令第3号)和《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严肃查处。各评委办事机构上报核准或备案材料时,将本年度违纪违规人员名单及违纪违规事由同时上报,并通知所在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
15、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总的安排是,8~9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0-11月完成评审和审核、备案工作。
16、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09年1月底前报县人事局工资科干股。市人事局将对各评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不断提高评审质量。
附件 :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一、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1、学历条件:初级要求中专以上学历;中级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高级要求大本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口。
2、职称晋升任职年限条件:员级,大专或中专毕业工作见习一年期满。助级、硕士学位获得者或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大本毕业工作见习1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员级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4年以上。中级,大专毕业担任助理4-5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本毕业担任助理4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3年;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3年;获得博士学位,有一定工作成绩者。副高级,具有大本以上学历,担任中级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2-3年。正高级,担任副高级5年以上。
3、职称晋升专业年限条件:员级,中专第一学历1年,第二学历2年。助级,大专第一学历3年,第二学历5年;大本第一、第二学历都是1年。中级,大专7-8年;本科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3年,第二学历4年。副高、本科10年;硕士、研究生8年;博士3年。正高,本科15年;硕士、研究生13年;博士8年。
4、职称晋升继续教育条件:任职年限内平均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要达到20学分,其中公修学分不少于5分。
二、高、中、初级破格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试均为合格(或职称)以上,其中至少有两年度考核为优秀。
2、一般需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
3、取得符合规定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
4、取得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承担国家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8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高度评价。
(三)、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获得设区的市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1、承担省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设区的市范围内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教学、科研成果获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政府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3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一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农林、医学、体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文史、财经、政法、管理、艺术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5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省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较高评价。
(四)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一条(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前五位人员;
2、获市级科技进步奖或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的首位人员;获两项市级科技进步奖或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的首位人员;
3、在国际学术期刊、国内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3000字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4、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被市级以上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
5、获得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晋升助级职称: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三等奖;
2、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一等奖或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前两位人员;
3、获得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两位人员或获得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首位人员;
4、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2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3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均须1500字以上);
5、大中型企业中层兼任专业技术工作;
6、小型企业正、副职兼任专业技术工作;
7、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8年;
8、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
9、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