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公开选拔
滨州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
按照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公开选拔滨州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12〕237 号)要求,根据《关于全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滨办字〔2012〕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就选拔我县首批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凡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实施意见》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推荐申报。重点推荐在专业技术岗位第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发展潜力的科研技术骨干。推荐人选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选拔程序
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推荐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过程中,要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推荐人选呈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滨州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在“培养人选”所在单位张贴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申报和推荐材料
(一)申报、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成果。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二)申报、推荐的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顺序(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样式参照附件4)。综合报告须加盖呈报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滨州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登记表》3份;
3、《推荐滨州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5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公章);
4、其他附件材料1份,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承担的技术开发、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及项目完成后的专家鉴定意见;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论文不超过3篇);材料目录等。
5、专家委员会评议推荐情况,包括专家委员会名单、评议情况、推荐名次。
各呈报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需在《附件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同时发电子邮件至:zprsjzcjc@163.com)。各呈报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时间要求。各呈报单位务于2012年8月24日前将材料报送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财税劳动大厦2006室,联系电话4269105)。
四、组织实施
做好滨州市首批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具体落实人才优先战略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好、实施好。要广泛宣传实施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快培养重点行业、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团队,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推荐滨州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3.推荐滨州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