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地震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地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及考试实施办法和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27号)规定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
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地震活动性评价、地震构造评价和工程场地地震影响评价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或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人员,都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山东省内有效。
二、考试时间
2010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6月12、1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2日 09:00-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
14:00-17: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
6月13日 09:00-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
关知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3年;
3.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4年;
4.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5年;
5.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科目条件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岗位工作,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中国地震局颁发的“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人员,可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4月1日至4月15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2010年4月20日统一到滨州市地震局(联系电话:3162680)办理审核手续
(一)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单位出具的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工程师职务资格和聘用证书、“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
(二)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0年6月7日至13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具体试卷设置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2010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六、本次考试暂不收取考试费用。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