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滨人考函〔2013〕59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于11月9、10日举行,其中笔译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11月10日(二、三级英语笔译)
9 ∶30-11∶30 笔译综合能力
14∶00-17∶00 笔译实务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笔译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笔译综合能力》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笔译实务》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但不得携带电子词典。考试时每人一张草稿纸,与试卷一并发放,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实行非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合格证书。
四、报名资格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159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1)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五、报名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笔译考试报名
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 )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时间统一定为9月5日9:00-9月16日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应试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级笔译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应试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9月17日9:00—16∶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306室提交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1份。
其他报考二级(全科)及三级翻译的应试人员无需到现场审查,网上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9月17日至9月18日16∶00。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二)考场设置
英语口译考试考场在济南、青岛两市均有设置,报考人员可根据自愿的原则选择报考点。
济南市报名地点:山东师范大学省外语培训中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田家炳教育书院七层4716房间,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0531-86180084、86180085,网址:http://www.sdwp.sdnu.edu.cn。
青岛市报名地点: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考试中心。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联系人:官绍隽,联系电话:0532-66787010。
口译考试相关事宜请按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11月4日9:00-11月10日16:00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三)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在济南市和青岛市设置考区。其中,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济宁、泰安、莱芜、滨州、德州、聊城、临沂、菏泽等市的应试人员在济南参加考试;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等市的应试人员在青岛参加考试。
(四)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9〕201号)规定,二级笔译翻译每人400元,三级笔译翻译每人340元。
(五)考试大纲与教材信息请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http://www.catti.net.cn)”查询。
七、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考务要求,确保2013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3367700
附件: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159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