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滨州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人发〔2008〕36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9年5月16、17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初级资格: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14:00-16:30 经济法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接受各年度继续教育。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
四、报名方式
今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2008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09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涂2008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9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8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对已参加2008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由于丢失准考证而不能正确填涂档案号的,可登陆www.bzrsks.gov.cn查询。
3、对2年内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给予“ 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09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
4、各单位要将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调整的情况及时地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五、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
六、教材征订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按照2008年度考试大纲内容,重印再版发行2009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包括《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中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财务管理)》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经济法)》。
初、中级五个考试科目的考试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在2008年度考试辅导教材的基础上进行勘误微调个别内容后重印发行。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继续使用2008年度版。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08)》新编出版。(详见附件2)
(二)2009年度考试用书价格仍按2008年度价格不作调整。五个考试科目的考试辅导教材免费附送光盘。考试辅导教材勘误微调所涉及的有关内容在“会计行业管理网”和“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三)教材征订工作与考试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各位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请各有关单位对所需数量分别汇总,填写《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预订单》(附件3),报名确认时进行订购。
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登陆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bz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由单位统一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的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1)。然后,各单位人事政工部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原件,集中到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
确认地点:县人事局(邹平县政务大楼515室,联系电话:4261425)。
确认时间: 12月18、19日
2009年5 月9日至
(二)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2、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
附件1:诚信承诺书
2: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表
3: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预订单
二○○八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