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人员办理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7 浏览次数:5105
人事代理人员办理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人事代理人员:
我县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中级所有专业、初级除护理学以外专业)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公布(见附件1)。请有关人事代理合格人员抓紧时间准备材料,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邹平县人力资源市场7号窗口(地址:邹平县鹤伴一路39号,电话:0543-2182002)办理证书,逾期不予办理:
1、填写完成、单位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准考证;
4、近期1寸彩照1张、2寸彩照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单位、出生年月、序号(序号见附件1合格名单)。
有关《资格考试登记表》的详细填写说明请查阅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证书办理流程(http://www.bzrsks.gov.cn/ShowXw.aspx?id=24396),领取证书后,请务必将“证书管理号、证书编号”填写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指定位置。
附件:1. 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人员名单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邹平县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1月7日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