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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7     浏览次数:5220

关于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和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已经网上报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于2013114-- 2013117日到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确认材料(财税劳动大厦2006室),电话:4269105,逾期不予办理。

  二、注意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照片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和《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将考生的确认材料按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分开,每个考生的确认材料(《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放在其他材料复印件的最上面)需在左上角订好,每个考生材料单独装袋。

  确认和审核时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签字、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后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考生本人、单位经办人签字盖章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1);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考生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中专学历报中级的需提供初级师聘任书)原件、复印件;

  6.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证书原件、复印件;

  7.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需提供培训合格证书;

  8.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报名参加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考试的,需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出具的证明(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证明上加盖县区卫生局公章。

  9.2013年度卫生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一份及电子版,请各有关单位按初、中级分别填写,顺序排列。

  以上证件和材料统一装在档案袋内按登记表顺序排列,并在档案袋上写清本人姓名。

  三、现场交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报名条件等事项暂按2012年滨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关于2012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人社字〔2011366号)执行。报名其他有关事项见随后印发的正式报名通知,请各位考生和相关部门关注邹平人才网上的通知,以免贻误考试报名。

  附件1诚信承诺书

  附件22013年度卫生资格考试登记表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