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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15     浏览次数:4356

关于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滨人考函〔20156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按照国家201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安排,我省组织英语、日语科目考试;报考法语的考生到北京、上海报名参加考试;报考阿拉伯语的考生到北京报名参加考试。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语种

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科目

英语、日语

一级

5月24日

14∶00-17∶00

笔译实务

二、三级

5月24日

9∶30-11∶30

笔译综合能力

14∶00-17∶00

笔译实务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笔译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笔译综合能力》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笔译实务》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但不得携带电子词典。考试时每人一张草稿纸,与试卷一并发放,考后统一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实行非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合格证书。

  四、报名资格

  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0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五、报名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zg.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169:00325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缴费时间定于3189:00-33116:00

  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注册、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开发的照片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根据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正确选择“地市和审核点”(资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考试级别、专业、选错考区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考试时错误填涂科目代码、准考证号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二级(全科)及三级翻译的应试人员无需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一级翻译与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后,务必于326-27日(9:0016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306室(地址:滨州市府右街37号,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提交审查材料。

  一级翻译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的评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见附件21份。

  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二)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在济南市和青岛市设置考区。

  (三)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5209:00-524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zg.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05号)文件规定:一级笔译翻译每人每科220元,二级笔译翻译每人每科110元,三级笔译翻译每人每科95元。

  七、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八、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考务要求,确保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43-3367700

  附件: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06所)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