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6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5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施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执行,即: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 examfront
(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3日9∶00—5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4月26日9∶00—5月9日16∶00。
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系统会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应试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应试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应试人员通过考前资格审核后,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将向用户手机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二)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选择滨州市为报考考区的应试人员,登陆zg.cpta.com.cn/examfront网站打印《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5年5月4日至8日16∶00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共考试科308室(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
如应试人员报名时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参加过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系统直接置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
(三)报名信息修改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5年9月2日9∶00-9月6日14∶3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枣庄、东营、威海、日照、德州、聊城、菏泽设置考区。
五、收费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2元。
六、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七、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的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4)。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邮编:10012;电话:010-64965024、64913859;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543-3368333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