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滨人考函〔2015〕12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3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4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考试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施非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施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有关规定执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
(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3月16日9∶00至2015年3月25日16∶00;缴费时间定于2015年3月18日9∶00至2015年3月31日16∶00。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系统会在用户注册或登陆过程中检查应试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陆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应试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应试人员通过考前资格审查后,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将向用户手机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二)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选择滨州市为报考考区的应试人员,登陆zg.cpta.com.cn/examfront网站打印《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5年3月23日至3月27日16∶00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共考试科306室(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2015年社会工作师报名时,档案库包括2013、2014年应试人员档案信息。如应试人员报名时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证明该应试人员在2013、2014年度内参加过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助理社会工作师报名时,档案库为2014年应试人员档案信息。如应试人员报名时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证明该应试人员在2014年度内参加过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
(三)报名信息修改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5.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5年6月9日9∶00至6月14日16∶3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六)根据工作需要,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枣庄市、莱芜市、威海市、德州市、菏泽市设置考区。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10〕12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律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8元。
六、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各级别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七、考试用书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大纲和教材,新版大纲和教材于2015年2月出版,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联系电话:010-58124839,58124840,58124841,5812484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编:100032。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543-3368333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