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滨人考函〔2013〕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6月15、16日举行,分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置《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置《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5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6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二、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为便于考生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考生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1月7日9∶00至2013年1月2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考生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考生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在滨州报考的人员,请于2013年1月22日至24日16∶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共考试科306室(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1月23日至2013年1月2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各级别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3年6月10至16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11〕8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72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68元。
(六)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七)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联系人:刘颖琪、吴晓敏,联系电话:010—84626923、84639822。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0543-3368333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