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鲁人考函〔2010〕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4、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4日 8:30—11:00 经济法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5日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
三、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关问题,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2〕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名 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1个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5月8日至5月22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2010年5月24日统一到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滨州市府右街37号,黄河四路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三楼304室,联系电话:3368333)办理审核、确认及缴费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凭专业技术资格报考者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5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防止用错;3、须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
(二)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0年8月30日至9月5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考生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六、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七、考场设置
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各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