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滨人考函〔2015〕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0月17日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是对原人事部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解释和界定,共包括本科、专科和中专三部分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一级学科与本科的专业类具有对应性,在实际工作中可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规定,对照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来界定和解释。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
(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9∶00—7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7月10日9∶00—7月20日16∶00。
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系统会在用户注册或登陆过程中检查应试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陆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应试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应试人员通过考前资格审核后,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将向用户手机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二)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在滨州市报考的应试人员,登陆zg.cpta.com.cn/examfront网站打印《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5年7月10--16日16∶00前(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303室(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试人员报名时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参加过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系统直接置审核通过标志。
系统直接置审核通过标志且报考考全科级别的应试人员,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系统直接置审核通过标志且报考免2科级别的应试人员,必须于2015年7月10--16日16∶00前(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303室(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办理审核、确认手续。未经审核确认,不得网上缴费,否则,后果自负。
为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对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之前将再次进行复审。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信息修改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8日14∶3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17市设置考区。
五、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8元。
六、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七、考试大纲
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使用新发布的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543-3368333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