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鲁人考函〔2009〕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取得方式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
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2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4日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5日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并于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并于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5月28日至6月11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报名注意事项见附件1),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2009年6月12日统一到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滨州市黄河六路、渤海八路路口西南角考试中心三楼315室)办理审核、确认及缴费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1、《城市规划实务》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必须使 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的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2、 考试前一个星期,考生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考生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六、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城市规划实务》)每人每科120元。
七、考场设置
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济南市设置考场。
各单位要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3363933
附件1:报名注意事项
2:信息更正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