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滨人考函〔2012〕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9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8日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9日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三、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两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6月12日至28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6月29日统一到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共考试科306室(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联系电话:3368333)办理审核、确认及缴费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对2年内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给予“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2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免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及作答方式不变。《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其余四科为客观题,四科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项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9月3日至9月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六、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
七、教材征订
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问题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10-68033566。
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报名条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0543-3368333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