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滨人考函〔2010〕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鲁人考函〔2010〕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24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3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4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7月23日至8月6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2010年8月11日统一到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滨州市府右街37号,黄河四路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三楼304室,联系电话:3363933)办理审核、确认及缴费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凭专业技术资格报考者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经济中级或律师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生直接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0年10月17-23日,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按时下载。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六、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