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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4     浏览次数:504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统计局《关于2012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滨人社办发〔2012〕149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为10月14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三、考试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并粘贴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诚信承诺书》(附件2),连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确认材料一并交各单位人事科审核盖章。

2012年7月9日前,请各有关单位集中到县统计局提交确认材料和电子版的《2012年统计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缴费(地址:政务大楼1117,联系电话:4263001,联系人:李哲;邮箱:zptjtz@163.com)。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对两年内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给予“ 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2年参考资格(对违反规定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

    四、考试大纲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五、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六、考试组织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考务要求,紧密合作,确保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xls        

         2.诚信承若书.doc

         3.2012年统计报名信息表.xls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平县统计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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