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2 浏览次数:5362
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邹人社发[2014]6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今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培训、网上考试的办法,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报名要求,组织好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报名网址:http://www.bzhrss.gov.cn/bzhrss.s?method=enterZyjsry。
各单位务于4月25日前,将《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报名表》(含电子版)和缴费回执单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人力资源市场201室,县政务中心东北,联系电话2182007)。
附:1、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系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3、《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报名表》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