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6条)
1、生活、租房补助(咨询电话:0543-2182001)
主要内容:
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首次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租房补助。经考核认定连续发放3年。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滨州市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发放生活、租房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65号)
需提供材料:
生活租房补助系统网上申报: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到企业就业的,需提供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3、自主创办企业的,需要提供所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纳税证明。4、企业注册需提供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企业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活租房补助系统注册单位账号;2.企业初审申报人员信息,并提交至县(市、区)人社局审核。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43-2182001。
2、购房补助(咨询电话:0543-2182001)
主要内容:
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首次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滨落户首次购房(已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分三年发放到位。
政策依据:
滨州市博士、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发放购房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滨人社字〔2019〕74号)
需提供材料:
1、《滨州市博士、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购房补助申请表》;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3、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4、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首次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缴纳契税复印件;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到企业就业的,提供1至4规定资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自主创办企业的,提供1至4规定资料的基础上,还需要提供所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纳税证明、个人持股证明。
办理流程:
1.对个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2.按照企业税收收入缴纳地,提交相应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43-2182001。
3、实训补助(咨询电话:0543-2182001)
主要内容:
聚焦产业发展需求,每年组织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到我市企业实训,实训期间给予大学生(含校方带教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大学生被实训企业招用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滨州市大学生实训补助和企业实训用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16号)
需提供材料:
1.实训补助申报材料:《大学生来滨实训生活补助申报表》、《大学生来滨实训生活补助汇总审核表》、实训考勤记录、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有带教人员的,填报《大学生来滨实训校方带教人员生活补助申报表》、《大学生来滨实训校方带教人员生活补助汇总审核表》、实训带教考勤记录、带教老师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证复印件并附学校出具的公函。2.企业实训用工补助申报材料:《滨州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申报表》、《滨州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汇总审核表》,并提供企业原《大学生来滨实训生活补助汇总审核表》、聘用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实训补助申报流程:(1)有实训需求,在实训前1个月,按照企业税收缴纳地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报实训计划报告,待批复后执行;(2)实训单位在大学生实训结束后,由单位垫支发放实训补助。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每半年核拨一次。
2.企业实训用工补助申报流程:初审、提交申报材料。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43-2182001。
4、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咨询电话:0543-4266597)
主要内容:
自2019年6月11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企业法人)可向注册地人社部门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上,以个体工商户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法人),可向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每家企业、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办理流程:
向营业执照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拨付。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43-4266597。
5、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咨询电话:0543-2182003)
主要内容:
大学生毕业5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为5000元/年。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万名大学生进滨州、百名硕博士进事业单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滨人组发〔2019〕6号);2.《关于落实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72号)。
需提供材料:
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创业者《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核查。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查看当年度申报通知并进行网上预申报。
2.人社部门组织专人进行实地考察并收取相关证件材料。
3.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或网上公示,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4.申请人确认按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收到补贴资金。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43-2182003。
6、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咨询电话:0543-4264569)
主要内容: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流程: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向灵活就业所属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43-4264569。
二、促进企业吸纳就业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5条)
7、举办创业大赛(咨询电话:0543-2182003)
主要内容:
每年举办全市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创新创业类人才,对大赛前20名进行奖励。其中,一等奖3名,各奖励5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3万元;三等奖4名,各奖励1万元。对前20名获奖选手协调银行贷款,给予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的贴息支持。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智汇邹平”人才计划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邹发〔2017〕14号)。
需要提供材料:
详见当年大赛通知。
具体办理流程:
1.发布大赛通知:
2.企业报名;
3.初赛;
4.实地考察;
5.决赛。
具体承办科室: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43-2182003,邮箱:zprc@163.com。
8、创业金融支持(咨询电话0543-4264569)
①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主要内容:
符合条件的个人及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创业的,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的城乡劳动者,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服务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滨创业青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贴息标准:
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办理流程:
向营业执照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拨付。
咨询电话: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43-4264569。
②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主要内容: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贷款。
服务对象:
小微企业。
贴息标准:
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贴息。
办理流程:向营业执照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拨付。
咨询电话: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43-4264569。
9、培训补助(咨询电话:0543-4369986)
主要内容:
新招聘大学生,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予企业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分别1000元/人、1100元/人、1200元/人的技能培训补助。
政策依据:
1.《关于滨州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人社发〔2017〕40号);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
需提供材料:
1.证书信息,包含等级、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工种等信息;2.证书在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的截图;3.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通过“滨州智慧人社”申报
有效期:
职业技能类:2017年10月20日至2022年7月31日;专业技术类: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43-4264569。
10、就业见习补贴(咨询电话:0543-2182002)
主要内容:
对吸纳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政策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政发〔2020〕5号。
2.《关于组织实施滨州市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45号)。
需提供的材料:
《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须提交《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属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具体办理流程:
1.发布见习岗位需求;
2.见习人员上岗,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
3.见习期满提交补贴申报材料申请见习补贴。
具体承办科室: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43-2182002。邮箱:zprc@163.com。
11、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咨询电话:0543-4266597)
主要内容: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
需提供的材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招用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人员类别(登记失业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每季度提供1个月);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一年来财务报表(以报送税务部门报表为准);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先进行就业登记;2.提报岗位开发补贴相关材料。
具体承办科室: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4266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