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公开选任农村党组织书记简章
按照全市“归雁计划”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党组织书记选任视野,创新选任方式,畅通优秀人才到村任职渠道,推动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经研究,决定公开选任农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任人选范围和数量
范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务员、事业编、工勤、临时工、劳务派遣、本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等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离职退休人员,非公企业负责人、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
数量:9人,主要面向无合适支部书记人选或支部书记缺职村选任。
二、公开选任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3年以上党龄,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服务意识强。
2.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干部,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5周岁以内(1974年4月15日后出生);机关企事业单位离职退休人员,65周岁以内(1954年4月15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应有高中以上学历,55周岁以内(1964年4月15日后出生)。优先考虑公务员或干部身份人员及非公企业负责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熟悉农业农村、有基层工作经历,特别是视野开阔,有较强市场经济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带领村集体增收和群众致富上具有较大潜力的优先。
5.有工作单位的,须经单位同意。
6.存在《不得报名参与选任农村党组织书记的16种情形》任一情形的,不得报名。“16种情形”具体内容请咨询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三、公开选任的方式、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分为统一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
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报名信息汇总初审把关后,于4月17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委组织部组员办(市政务大楼1007室)。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于4月15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市委组织部组员办进行现场个人报名。地址: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一路567号政务大楼1007室,邮编:256200。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1.退伍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邹平市公开选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背面标注姓名);
5.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2);
6.单位同意报名证明(附件3)。
(三)资格联审
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联审,对不符合选任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素质测试、综合比选
对资格联审通过人员,市委组织部视情通过一定形式进行素质测试并组成考察组,近距离考察识别,进行综合比较、分析研判,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名单。
(五)人选公示
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组织任命
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委组织部将拟任职人选分派至相关镇(街道),由镇(街道)党(工)委正式任命为农村党组织书记。
四、管理及政策待遇
“归雁计划”人员的管理及政策待遇执行《印发<关于实施“归雁计划”鼓励优秀人才返乡任职村党组织书记的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滨组字〔2019〕34号)相关规定,详情咨询市委组织部。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任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市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任和任职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市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543-4262360
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543-4330516
附件:1.邹平市公开选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
2.报名诚信承诺书
3.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中共邹平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