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万名大学生进滨州”工程,全力推进招才引智,大力引进青年人才,鼓励通过实训吸引更多大学生来我市就业创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实训对象
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
二、实习实训单位
邹平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企业。
三、补贴申报对象及标准
(一)大学生实训补助:到我市企业开展实训活动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和校方带教人员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实训补助。实训时间每次不低于两周,实训补助可按周计算,即每满一周按250元/人。不满1周的,不予计算。每年最长期限累计不超过6个月。
(二)企业实训用工补助:我市企业接收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参加实训,且在大学生实训结束、毕业后3年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3个月以上,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补助金额,2000元/人。
四、申报流程
我市企业如有实训需求,在实训前1个月,向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报实训计划报告,待批复后执行。同时,在实训学生到岗三日内向市公共就业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送到岗资料《2020年大学生实训情况明细表》(附件2),并按照滨人社办发〔2019〕16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完善准备相应资料。
实训结束1个月内,按滨人社办发〔2019〕16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向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联 系 人:马俐
联系电话:0543-2182001
电子邮箱:zprc@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滨州市大学生实训补助和企业实训用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滨人社办发〔2019〕16号)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