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
“护航行动”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各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精神,护航企业改革发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失业保险援企“护航行动”,现就我县失业保险“护航行动”稳岗补贴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申请一次,可随时在网上申请上年度稳岗补贴。企业申请的稳岗补贴资金,应在资金到账的次月开始使用,并于下次申请前使用完毕。
二、支出项目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具体申请项目由企业根据稳岗需求确定,企业支出项目可申请一项或多项。使用资金必须与审批项目相一致。
三、补贴标准
1、对列入国家、省和市去产能计划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的企业,可按照不高于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予稳岗补贴。
2、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等困难企业审核认定程序根据滨人社发[2015]33号文件要求,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3、其他企业申报具体程序根据滨人社发[2015]56号文件要求,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企业登陆“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bzhrss.gov.cn)->快捷入口->滨州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企业稳岗补贴申请”,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定要填写),上传所需申报材料并提交。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所属类型、补贴项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原因、稳定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等);
2、上年度正常减员情况资料(上年度社保增减员明细汇总表、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
5、上年度已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需上报稳岗补贴资金已支付凭证;
6、困难企业申报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时要用清晰的图片格式,并注意上传资料的顺序。
系统生成《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后,打印出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将该表的图片文件上传到系统。
(二)审核。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托我市智慧社保系统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补贴金额进行确认后,系统形成“稳岗补贴企业公示名单”。
(三)公示。各县区将“失业保险拟拨付稳岗补贴企业公示名单”于每月5日前上传,经市汇总后,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按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形成“滨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拨付汇总表”。
(四)发放。稳岗补贴按月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滨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拨付汇总表”的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
联系人:赵丽霞 卢小花
联系电话:4266597
地址: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1006室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 7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