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第二批人才初始创业项目的通知
邹人组办〔2012〕3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
为继续支持人才初始创业工作,扶持有创业激情的各类人才成就创业梦想,在今年上半年已确定扶持20个初始创业项目的基础上,下半年继续组织初始创业项目的申报、扶持工作。请各镇办根据《关于印发〈邹平县支持人才初始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附件)要求,推荐上报今年第二批人才初始创业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支持对象
凡具备创业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大中专毕业生、离岗退休人员、复退军人、科研人员、下岗待业人员、农民、劳动妇女、残疾人、海外人才等有志在我县创业的各类创业主体,均可作为支持对象。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的在建或已经实施的创业项目;
2、有应用推广价值并能实现产业化的自主研发专利;
3、项目(预)投资额度一般不超过500万元,准备周期应在6个月以内;
4、在建或拟建项目均可,其中在建项目应为2010年1月份以后注册成立;
5、优先扶持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发展空间和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创业创新性项目。
三、申报材料
1、邹平县初始创业项目申报评估表(附件1);
2、创业计划书(附件2);
3、创业项目情况介绍(附件3);
4、项目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盟许可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受理程序
1、向县人才创业服务中心提交《邹平县初始创业项目申报评估表》。
2、县人才创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评审,确定优质项目进行扶持。
3、择优向市人才创业服务中心推荐,争取市里的资金扶持。
五、扶持措施
对确定的优质创业项目,采取资金扶持、免费创业培训、协调手续代办、创业导师指导等方式进行重点扶持,帮助创业者实现创业梦想,支持其创业项目做大做强。
六、申报材料要求
1、《邹平县初始创业项目申报评估表》和《创业计划书》,A4纸正反面打印,其它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2份。
2、以上材料请于10月26日前上报县人才创业服务中心,地址: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联系人:林毅;咨询电话:4262083、2182002。
邹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