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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5-11     浏览次数:6527

邹平市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5101日以后注册登记,不含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除外;

2.正常经营(指有正常经营收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3.申请补贴时在我市以创业实体(注册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含个人缴费)及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挂档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各类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每户2000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个体工商户只能领取一次。大学生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政策按照《关于落实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72号)执行。

三、申请及拨付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创业场所所在地向属地镇(街道)人社所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四、申请材料

1.《滨州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确认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按手印);

3.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按手印);

4.申请补贴时近6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流水(银行和个体工商户盖章,银行流水内容不足以证明正常经营的,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5.申请补贴时近6个月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创业者创业就业、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查。申请人员可在工作日时间,按创业场所所在地,咨询属地镇(街道)人社所申请办理。

附件下载

 

各镇(街道)人社所联系电话:


黄山街道人社所:4261037  

黛溪街道人社所:4324741  

西董街道人社所:4555003  

高新街道人社所:4811038  

好生街道人社所:4502126  

长山镇人社所: 4851035   

魏桥镇人社所: 4732086   

临池镇人社所: 4532148  

焦桥镇人社所:4861527   

韩店镇人社所:4867150   

青阳镇人社所:4579551  

九户镇人社所:4717772   

  镇人社所:4781691 

明集镇人社所:4584796  

台子镇人社所:8331535   

码头镇人社所:4761138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4264569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511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