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流动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09-06-30 浏览次数:6642
人才流动工作程序
人才流动工作程序(一)
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流动主要指各类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
县内调动
1、本人申请;
2、填写《干部调配登记表》一式两份;
3、调出、调入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
4、办理调动手续。
人才流动工作程序(二)
跨县调动
原则上由调动人员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先出具商调函。
(一)调往外县
1、本人填写《干部调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发商调函;
3、对方见信发调档函、下调令;
4、出具行政介绍信介绍到对方。
(二)外地调入
1、本人填写《干部调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发商调函;
3、发调档函;
4、阅档核实调动人员基本情况;
5、发调令;
6、接对方人事部门行政关系介绍信后,将调动人员介绍到我方接收单位;
7、办理落户手续:调动人员凭县人事局干部行政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对方人事部门商调函、干部行政介绍信;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调入单位落户介绍信,到我县公安局户政科办理户口准迁和落户手续。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