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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人员办理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7     浏览次数:5197

人事代理人员办理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人事代理人员:

我县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护理专业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公布(见附件1)。请有关人事代理合格人员抓紧时间准备材料,并于2015121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邹平县人力资源市场5号窗口(地址:邹平县鹤伴一路39号,电话:0543-2182002)办理证书,逾期不予办理:

1、填写完成、单位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准考证;

4、近期1寸彩照1张、2寸彩照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单位、出生年月、序号(序号见附件1合格名单)。

有关《资格考试登记表》的详细填写说明请查阅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证书办理流程(http://www.bzrsks.gov.cn/ShowXw.aspx?id=24396),领取证书后,请务必将“证书管理号、证书编号”填写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指定位置。

附件:1. 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护理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邹平县人才服务中心

2015年1127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