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人员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提示
发布时间:2011-01-06 浏览次数:5305
为做好人事代理人员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特作如下说明和提示:
1、网上报名
考生可自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21wecan.com)进行报名。2010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2011年度报考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2010年、2011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人事代理人员于2011年1月11日前到邹平人才市场提交报名确认材料、审核和缴费(地址:县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四号窗口,联系电话:2182001),逾期不予办理。
3、确认和审核时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签字的《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4).考生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5).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中专学历报中级的需提供初级师聘任书);
(6).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证书;
(7).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需提供培训合格证书;
(8).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报名参加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考试的,需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出具的证明(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证明上加盖县卫生局公章。
以上证件和材料统一装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写清本人姓名。
4、收费标准
初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5、人事代理合同到期的,须办理合同续签后再办理现场确认和缴费手续。
邹平县人才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