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人员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初级士)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17 浏览次数:5830
我县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山东省卫生厅组织的卫生(初级士)合格人员办理证书已经开始。请有关人事代理考试合格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3),连同身份证复印件1份、准考证、1寸免冠照片1张、2寸免冠照片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证书上),于2013年2月28日前交至县人力资源市场(地址:鹤伴一路39号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5号窗口,联系电话:2182002)。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
1、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护理学)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2、2012年度山东省卫生厅组织的卫生(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邹平县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七日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