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金盾企业征信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4-12-05 浏览次数:2028
根据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发改财金【2013】920号文件精神,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本机构已申请批准为独立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人民银行备案。为企业建立管理信用档案。信用档案是信贷、合作、投资、招聘、销售等商务活动中的重要参考。
一、工作性质:
为企业在11315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平台上完善信用档案负责出具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二、办公地点:
邹平县行政审批大厅(会展中心一层西门120号窗口)。
三、人员要求:
①新闻采访专业、语言类优先,营销、管理、经济、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
②男女不限、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驾照者优先录用。
③工作主动负责、认真仔细、勤勉敬业,具有较强的客户沟通、人际交往及维系客户关系的能力。
④能很快的学习新事物和新知识,诚实守信、具有高度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热情。
四、薪酬:面议
有意者可索取发改财金【2013】920号文件、企业征信管理条例。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654333113
11315邹平金盾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