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邹平市委组织部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人社发﹝2019﹞20号
关于做好我市有关高校毕业生调查摸底
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实施“智汇邹平”人才工程,鼓励和扶持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人才来邹就业创业,积极帮助企业引进、留住、用好人才,并及时掌握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进展情况,拟在全市范围内对2017至2019年度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内容
2017至2019年度,在邹平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参加工作或者自主创办企业,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到企业就业的,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依法独立创办企业或参与创办企业(参与创办企业的,本人持股比例不低于15%)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文所称企业,是指在邹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等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单位。
原已在邹平有就业创业经历并离开的,认定其新引进的条件为,在邹平行政区域以外工作满2年,具体界定条件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记录为准。
中央、省属驻邹企业也在此次摸底范围之内。
二、其他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对照通知要求及标准,指定专人积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努力做到不漏报、错报,于
联 系 人:徐金茹
联系电话:2182001
邮 箱:zprc@163.com
附件:《2017-2019年度引进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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