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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邹平市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10917

 

2023年邹平市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考察公告

 

  根据《关于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的通知》规定,现将2023年邹平市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察工作自即日开始,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认真阅读考察通知,准备相关考察材料。考察材料须在2024年1月8日前提交至邹平市财税劳动大厦1107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选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政审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工作生活表现,主要内容包括:被考察人的现实思想工作表现及历史表现,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受过纪律处分、有无练习法轮功历史、有无参与邪教组织等情况;

  2.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式样见附件2);

  3.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纪委监委对本人形成的审查报告及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居民无犯罪事实的证明),重点对考察人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

  4.个人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6.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表(式样见附件1);

  7.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工作单位盖章的《2023年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④《2023年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⑤《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所在单位在编在岗证明材料原件;⑥籍贯是滨州,本人在滨州接受教育并参加高考的,需提供高考报名材料复印件;⑦父母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籍贯是滨州,本人在滨州接受教育并参加高考的,此项不需要提供);⑧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凡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的,一律纳入滨州市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滨州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

  联系电话:0543-4269102

 

  附件:1.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表(样式)

     2.单位同意选调证明(样式)

 

              中 共 邹 平 市 委 组 织 部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表.xlsx

附件2:单位同意选调证明.docx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