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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2012年山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2-04-02     浏览次数:5234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落实2012年山东省企业工资

指导线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1234)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落实山东省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山东省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内容及实施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均应纳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范围。以2011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737元为基数,确定2012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

  ()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15%

  ()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22%

  ()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6%

  二、科学合理地制定实施方案

  各县()要及时传达省文件精神,认真制定本区域内落实全省工资指导线制度方案,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各企业要认真分析本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利润、利税)、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制订本单位落实工资指导线工作方案。包括拟增资幅度、人均增资水平、各类人员的工资增长情况以及履行民主程序等情况。企业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须同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审核表》,并附以下材料:()前两年度劳动工资年报、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前两年度资产审计报告。

  企业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内部分配办法,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体现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不得规定歧视性的条款和内容。要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参与分配的积极性,提高透明度。要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确定年度工资分配意见。所有企业的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均需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三、认真履行审核程序

  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实施方案(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审核表),经主管(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准;无主管(监管)部门的各类企业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准;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准的工资总额可据实在成本中列支,各审批部门要认真审核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将审核意见及时函复企业。

  企业要在201291日前报送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并于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函复意见书后7日内,将函复同意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企业全体职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实施方案执行,职工对工资指导线方案有重大异议的,要暂停执行并及时报告审批部门。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将企业贯彻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将各类中小企业作为督查重点,对当年经济效益增长但职工工资未达到最低增长比例或系数的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向其发出警示信息。附件:2012年度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审核表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劳动 企业 工资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
 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滨州军分区。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
 
 
2012年度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审核表
 
 
企业名称:
 
 
 
 
 
 
 
2010年
2011年
 
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 )
国有、国有控股、集体、其他
 
所在地址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资本保值增值率(%)
 
 
 
经济效益(万元)
销售收入
 
 
 
利税
 
 
 
其中:利润
 
 
 
劳动生产率(元/人)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总额(万元)
 
 
 
人工成本占总成本(费用)比重(%)
 
 
 
工资占人工成本比重(%)
 
 
 
劳动分配率(%)
 
 
 
在职职工人数(人)
总人数
 
 
 
其中:厂级领导
 
 
 
中层管理人员
 
 
 
一线职工
 
 
 
工资发放
结余工资储备金(万元)
 
 
 
实提工资(万元)
 
 
 
实发工资(万元)
 
 
 
其中:住房补贴(万元)
 
 
 
人均实发工资(元)
 
增长率%
 
增长率%
 
 
 
 
 
 
 
 
 
 

 


拟按工资指导线增加工资情况
2012年
企业申报
主管(监管)部门审核
人社、财政部门核准
 
增资比例(%)
 
 
 
 
人均月增资(元)
 
 
 
 
其中:厂级领导
 
 
 
 
中层管理人员
 
 
 
 
一线职工
 
 
 
 
年增资总额(万元)
 
 
 
 
本年度预计人均实发工资(元)
 
 
 
 
本年度预计实发工资总额(元)
 
 
 
 
其中:住房补贴(万元)
 
 
 
 
企业意见
主管(监管)部门意见
人社、财政部门意见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企业、企业主管(监督)部门、人社部门分别存档,同时抄报同级税
务部门。
 
2.本表是开展企业年检、征缴社会保险费和申报所得税扣除的必备资料,企业
须妥善保存。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