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滨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托企业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的实施意见》(滨人社发[2011]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并近年来重视人才工作,经营状况良好,依靠科技实现创新发展,组建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当年有创业项目的各类企业。
1、企业现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人员50名以上;
2、企业现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0人以上;
3、企业现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人、大专及以上学历20人以上。
4、企业现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占全体职工60%以上。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提报下列材料:
(一)滨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
(二)创业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名称、课题负责人、任务目标、工作措施、扶持政策等内容)。
(三)企业现有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
(四)企业近几年发展概况。
以上材料报县人才服务中心,由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11年9月25日,联系电话:2182001、2182002、2182003 。
三、认定办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对申报的企业进行综合评选,对评选出的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向社会公布,并进行授牌仪式。
四、有关要求
依托企业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工作是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大学生创业型就业的重要举措,各相关企业要积极申报,努力推进我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关于依托企业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的实施意见》(滨人社发[2011]41号文件)
2、滨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表
3、企业现有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