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滨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8 浏览次数:5025
关于申报2016年度滨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见习基地:
根据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滨财社[2011]38号)精神,对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贴,为做好见习补贴申报和核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贴范围
2016年1月以来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滨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二、 补贴标准和期限
就业见习补贴按照就业见习基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执行;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个月。提前结束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其生活补贴按实际见习时间计算核发。
三、 申报程序
各见习基地根据本单位实际见习人数和实际参加见习时间于9月23日前向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滨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审核表》(附件1);
2.《见习基地申报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附件2);
3.《滨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考勤表》(附件3);
4.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5、见习协议书(每个学生);
6、工资发放明细表。
联系电话:0543-2182001 电子邮箱:zprc@163.com
附件:1、滨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审核表;
2、见习基地申报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3、滨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考勤表;
4、见习协议书。
二0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