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邹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青年人才队伍集聚培养,根据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邹平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报:
(一)设立基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重视博士后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优先考虑:
1.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获得省级以上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城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省)内先进水平。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科研文化单位。
8.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事业单位。
9.为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要求,确定的其他优先条件。
二、申报时间
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工作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
三、申报流程
1.拟设立基地的基层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邹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初审合格后出具推荐报告。
2.滨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复核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公布市级备案结果。
3.备案单位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并办结进基地手续后,滨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设立基地申请。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公布设立的基地名单,并授予“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牌匾。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流程、博士后招收流程详见附件3。
四、所需材料
1.《申请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附件2);
2.佐证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优先条件)和《备案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材料,请勿超过20页;
3.单位推荐报告。
请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邹平市鹤伴二路366号财税劳动大厦1002室),同时将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张玮 王璐
联系电话:0543-4269105
电子邮箱:zprsjzc@163.com
附件:1.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
2.申请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
3.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流程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