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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第二期滨州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7     浏览次数:10016

根据滨州市人才政策相关规定,2023年度第二期滨州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已申请过生活补助、未满补助期限的续领人员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

(二)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首次到我市各类企业(含中央和省属驻滨企业)和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就业,或自主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并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人员:全日制博士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每人每月5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

其中“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提高50%。

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驻滨高校、市属高校新引进的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世界排名前300名海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须为滨州市外引进人员。

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1.生活补助系统中续领人员(截止当期申报未达到领取年限)实行“免申即享”模式,由邹平市人社部门统一申报,个人及单位无需在系统中操作。

2.新申领人员按照生活补助系统原流程注册(http://rs.binzhou.gov.cn/col/col164694/index.html)、提报至单位税收收入缴纳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3.请所有申报人员申报前务必先阅读下方附件1

当期大学生生活补助将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中,在线提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7:30。

逾期未提交补助申报资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领机会。

三、工作要求

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助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追缴所发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地址:邹平市鹤伴一路人力资源市场

邮箱:zprc@163.com

联系电话:0543-2182001

 

附件1:申领人员须知-必读.doc


    

2.生活租房补助系统操作手册.zip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27日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