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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渤海工匠”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     浏览次数:53572

各相关企业:

  根据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渤海工匠”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渤海工匠”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渤海工匠”评选工作,面向全市各行各业技能人员,聚焦“十强”产业,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人员。凡我市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工作的技能劳动者,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渤海工匠”的评选:

  (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技能类)、齐鲁首席技师、市级首席技师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技能类)技能人才;在全国、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二)拥有绝招绝技绝活,技术技能处于本市、本行业顶尖水平,且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工作团队解决疑难杂症,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等方面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在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技术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受到国家、省和市奖励的,优先入选。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渤海工匠”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2份,用A4纸印制并附电子版)。

  2.《“渤海工匠”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10份,用A3纸印制并附电子版)。

  3.申报人员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用A4纸印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申报人员主要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等材料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

  请各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准备以上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出具《公示情况证明》(附件3),同以上申报材料一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培训鉴定股(财税劳动大厦20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pjypxpj@163.com。

  联系电话:4369986。

  

  附件:1.“渤海工匠”申报表

        2.“渤海工匠”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公示情况证明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9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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