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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分渤海英才和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5992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分渤海英才和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渤海英才·N十佳”优秀人才选拔管理系列办法的通知》(滨委人组办发〔2022〕4号)《滨州市企业人才分类自主评价办法(试行)》(滨委人组办发〔202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7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管理期内的“渤海英才·十佳滨州专业技术带头人”、“渤海英才·企业杰出人才”专业技术类、“渤海英才·企业优秀人才”专业技术类和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开展2023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入选的尚在管理期内的十佳专业技术带头人,2021年度和2022年度尚在管理期内的企业杰出人才、企业优秀人才和2020年度尚在管理期内的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附件2)。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一年来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专业技术成果和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1.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和学术道德,敬业和奉献精神,组织管理和协调合作能力等。

2.考核对象在本年度个人规划的完成情况。

3.学术和技术成果。包括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专利、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成果获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情况。

4.参加本行业业务培训情况。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考核对象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填报年度考核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信息要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对象的年度工作进行初审,确定初步考核结果并盖章。

(三)部门考核。县级人社部门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对人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汇总各人选信息(附件2)。

(四)发放津贴。市级人社部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2023年度津贴发放名单。人才津贴将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并按有关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

四、终止待遇的情况

(一)十佳滨州专业技术带头人管理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称号,终止有关待遇(“渤海英才·企业杰出人才”和“渤海英才·企业优秀人才”参照以下条款):

1.在管理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过失的;

2.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

3.采取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十佳滨州专业技术带头人资格的;

4.考核不合格的;

5.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十佳滨州专业技术带头人管理的

(二)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

消称号,终止有关待遇:

1.政治上、经济上犯有严重错误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在工作中因个人责任使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4.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的。

五、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月9日前将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的汇总表(附件2)PDF版及Excel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考核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报送至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财税劳动大厦1210室)。

联系电话:4269105


电子邮箱:zprsjzc@163.com

 

附件:1.2023年度十佳专业技术带头人、企业杰出人才、企业优秀人才(专技类)和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表

2.管理期内市级人才2023年度补助申请汇总表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附件2:管理期内市级人才2023年度补助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1.个人年度考核表.docx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