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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原件及复印件;
2、财务报表(近一年,有正常营业收入);
3、基本存款账户;
4、缴纳社保证明。
咨询服务电话:0543-21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