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邹平市中心医院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有关的面试资格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08日至0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50)
地点:邹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院务办公大楼209室,邹平市魏桥镇清河一路491号)。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根据《简章》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详见《2021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提供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5.在职人员应聘的,邹平市外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意报考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盖章);
7.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二)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提供材料:
1.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全日制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5.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6.《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承诺》(附件1);
7.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左上角注明姓名、所报考的岗位代码及名称。
三、资格审查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将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
请相关应聘人员注意网站公告,带齐所要求的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的提交2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面试时间和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上注明。
4、《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于资格审查期间登陆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打印。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资格审查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务必事先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2、进入资格审查点前,资格审查人员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资格审查。体温高于37.3℃或者有咳嗽、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和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3、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43-4734814(邹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附件:1.《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承诺》
邹平市中心医院
2021年12月3日
附件1: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承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