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2 浏览次数:1366
各呈报单位: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邹平市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市申报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宋振华等25位同志通过农民助理农艺师资格评审。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请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评审通过人员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提出(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附件:2024年邹平市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邹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
2024年邹平市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pdf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