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渤海工匠(滨州市技术技能
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快培养技艺精湛、素质过硬、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人才,引领带动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根据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渤海工匠(滨州市技术技能大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渤海工匠(滨州市技术技能大师)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的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中,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生产经营等一线工作,具有高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和高超技能技艺水平,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优秀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各单位推荐人选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与所在单位建立了稳定的用人关系,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甘于奉献,为推动单位、行业和地方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符合以下业绩条件之一:
(1)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教研成绩显著,获得县区(市)和设区市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或在所从事专业、学科建设等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获得市级工作部门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等奖项、通报表扬。
(2)以首位作者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在核心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主持编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2部。
(3)在所从事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获得县区(市)和设区市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4)在国家或省(部)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和大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转化高新技术中,作为主持人员或前5位设计人员;或者作为参与人员创造性地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5)主持或作为前3位完成人,完成省市级工作部门及以上的各类课题,并结题或通过验收。
(6)作为第1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作为前3位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2件,并取得较高经济社会效益。
(7)围绕八大发展战略、九大改革攻坚和“十强”现代优势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在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或作出较大贡献。
3.具备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符合以下业绩条件之一:
(1)在育人带徒方面成绩突出,所培养学生或所带徒弟多人成为院所、院校、企业技能骨干,并在省市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5名、前3名;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第1名;市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2名、第1名)。
(2)在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革新成果,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技术技能水平,并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方法;或作为完成人,编写国家标准或规范,省级及以上行业、地方标准或规范,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3)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在技术革新、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技能贡献;或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4)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或为设区的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5)职业技能在全国或全省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获得过“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或“滨州市技术能手”;或者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技能人才。
(6)根据有关规定,被企业评聘为特级技师的技能人才。
(7)围绕我市重点工作,在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职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开发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或作出较大贡献。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技术技能人才中选拔。
已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工程,仍在管理期内的,不重复参与评选;管理期结束后,若符合评选条件,并有新业绩、新贡献的,可以继续参与评选。
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人员、以及处于管理期内的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首席技师、十佳滨州专业技术带头人、十佳滨州首席技师,均不纳入申报推荐范围。
二、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报告1份(纸质版和WORD版,纸质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
(二)《渤海工匠(滨州市技术技能大师)申报书》(附件1,报纸质版和WORD版,其中《(滨州市技术技能大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需一式7份)。
(三)《渤海工匠(滨州市技术技能大师)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WORD电子版)。
(四)申报人员的主要技术技能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人员先进事迹、突出贡献、业绩能力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附PDF版)。
(五)《渤海工匠(滨州市技术技能大师)申报人选个人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和PDF版)。
三、申报推荐程序和方式
(一)符合以上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经单位核实情况后,利用多种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于10月24日前报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组织专家初步评审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报渤海工匠(滨州市技术技能大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滨州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
(三)评审遴选。组织评委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公示和考察。滨州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建议人选名单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实地考察与公示同步组织,对人选情况进行全面核实。
(五)发文公布。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按程序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联系电话:4369986,电子邮箱:zpjypxpj@163.com。
地址:邹平市鹤伴二路财税劳动大厦2006室
附件:1.渤海工匠(滨州市技术技能大师)申报书
2.渤海工匠(滨州市技术技能大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3.渤海工匠(滨州市技术技能大师)申报人选个人承诺书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