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范围
(一)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助:2018年12月11日以来,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首次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在邹落户首次购房(已缴纳契税),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大学生实训补助:自2021年1月1日起到6月30日止到邹平市企业开展实训并完成实训活动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和校方带教人员。
(三)企业实训用工补助: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接收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参加实训,在大学生实训结束并毕业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至2021年6月30日工作满3个月及以上的。
二、发放标准
(一)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助:凡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助,分3年发放到位。其中:博士第一年发10万元、第二年发5万元、第三年发5万元;硕士第一年发2万元、第二年发2万元、第三年发1万元。
(二)大学生实训补助、企业实训用工补助:按照《关于印发邹平市大学生实训补助和企业实训用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滨人社发〔2019〕16号)文件规定标准发放。
三、申报方式和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助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领人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左下方“滨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板块,通过“购房补助系统”申报(http://rs.binzhou.gov.cn/gcrc/class/index.php)。具体流程:企业注册→申领人注册→申领人申请→企业审核→税收收入缴纳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二)大学生实训补助和企业实训用工补助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领企业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左下方“滨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板块,通过“实训补助系统”(http://rs.binzhou.gov.cn/gcrc/class/index.php)申报。
在线提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17:30。
逾期未提交补助申报资料者,视为放弃。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