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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邹平市妇幼保健院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12497

根据《2021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邹平市妇幼保健院学术会堂(邹平市醴泉七路166号)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根据《2021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详见《2021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提供材料:

1.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在职人员应聘的,邹平市外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个人社保缴费明细;

7.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二)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提供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6.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高校毕业生,须填写《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承诺书》;

7.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左上角注明姓名、所报考的岗位代码及名称。

三、资格审查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将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请相关应聘人员注意网站公告,带齐所要求的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的提交2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面试时间和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上注明。

  4、《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于资格审查期间登陆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打印。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资格审查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务必事先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2、进入资格审查点前,资格审查人员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资格审查。体温高于37.3℃或者有咳嗽、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和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3、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2021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以邹平市卫生健康局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543-7078096(邹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附:1.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承诺书


    

                                         邹平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12月3日

附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承诺.docx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