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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邹平市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2     浏览次数:2592

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邹平市人社局定于近期开展全市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检查(下称年检)工作。现将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包括已取得许可证但未开展实际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均需参加年检,填报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的相关数据。

二、年检材料清单

1.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2.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表(附件2);

3.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附件3); 

4.劳务派遣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

5.2024年度经营情况书面报告;

6.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2024年全年12个月的员工工资银行流水凭证或员工签字的工资发放凭证;

8.2024年全年12个月的劳务派遣单位参保缴费凭证;

9.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

10.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减轻劳务派遣单位负担,年检不收取纸质材料,请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提供PDF扫描件即可(附件1-5需提交WORD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扫描件),工资发放和社保缴费凭证请按照用人单位和月份顺序排列。

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材料中应当包含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相关资料。

三、年检工作要求

1.强化年检工作责任意识。对年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劳务派遣单位整改,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配合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2.提高年检材料提报质量。各劳务派遣单位要正确对待年检工作,如实填写并按时提报全部年检材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逾期不提交、提交虚假材料以及年检不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3.增强年检工作时间观念。参加年检的劳务派遣单位请于2月20日之前将年检材料按要求报人社局企业工资股。

联系地址:财税大厦1102室

联系电话:4266580    

电子邮箱:zpxldjgzk@163.com


附件:

1.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表

2.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表

3.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

4.劳务派遣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2日

附件1-4.doc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