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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邹平市大学生优秀初创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6271

开发区、各镇街、企业(组织)、相关创业大学生:

为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切实做好我市大学生创业引领工作,根据《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滨人社字〔2019〕 37 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学生优秀初创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以下并称大学生),在我市范围内创办初创项目的,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其中,毕业5年内指2018年至2022年毕业生。

初创项目是指上述人员创办3年内的已领取营业执照且合法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农业合作组织或者其他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3年内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营业执照所载成立时间为准。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且出资比例或所占股权不得低于30%。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照高校毕业生属地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台港澳大学生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若申报人名下有多家企业,则选择一家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以下情形不在申报范围:

  1、项目所属主体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

  2、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农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发生过变更;

  3、申报人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条件

  参加评选人员需年满16周岁,报名参加评选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评主体。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参加评选者须为该项目或企业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加评选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参加评选项目不得交叉、重复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项目。

三、申报评选流程

(一)项目申报。本次评选采取申报制。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者于11月30日前将创业项目报名表(附件1)、创业计划书(附件2)等申报资料发指定邮箱。

1、提交材料

(1)《邹平市大学生优秀初创项目评选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

(2)《大学生优秀初创项目创业(商业)计划书模板》(附件2)电子版;

(3)项目营业执照扫描件;

(4)申报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毕业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

(5)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盟许可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2、提交方式

所有提交材料均放置于一个文件夹内,并以“参评项目+联系方式”命名,将文件夹压缩后发指定报名邮箱zpzcyz@163.com。

(二)项目评选。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察看报名表、创业计划书及相关资料,对申报的创业项目进行初选,筛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创业项目参加集中评选。集中评选采用项目路演方式进行,组织专家评委依次对参评项目评分,评选出6个优秀项目,经考察、公示,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资助。参评选手若缺席集中评选,视为自动放弃。集中评选约在12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参加评选的项目提前准备项目路演PPT或影像资料。

(三)现场考察。考察本着求实的原则,组织考察组对集中评选成绩前6名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合格的予以公示,考察不合格的项目依集中评选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四)项目公示。对考察合格拟资助的优秀大学生初创项目,在邹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发放资助资金

对公示无异议的,将资助资金拨付到创业大学生社保卡账户。所需资金从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扶持资金中列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晓琛

电  话:2182001

邮  箱:zpzcyz@163.com 

地  址:邹平人力资源市场(邹平市鹤伴一路39号)


附件:1.邹平市大学生优秀初创项目评选报名表

      2.大学生优秀初创项目创业(商业)计划书模板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1.邹平市大学生优秀初创项目评选报名表.doc

2.大学生优秀初创项目创业(商业)计划书模板.docx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