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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人才政策解读之青年人才篇
发布时间:2020-06-01     浏览次数:119232

  一、生活、租房补助

  支持政策:

  滨州市:对到滨州企业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滨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首次到滨州自主创办企业(在滨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租房补助。经考核认定连续发放3年。

  邹平市: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准),每月补贴1000元,期限3年。

  申报条件:(12019611日起,首次来我市企业就业或者依法创办企业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本科以上留学归国人员;(2)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3)到企业就业的,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须含养老保险);依法独立创办企业或参与创办企业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

  申报所需材料:(1)滨州市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生活、租房补助申请表;(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3)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4)到企业就业的,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自主创办企业的,还需要提供所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纳税证明。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543-2182001

 

  二、购房补助

  支持政策:

  滨州市:对到我市企业就业和首次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滨落户首次购房(已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分3年发放到位,其中,博士第110万元、第25万元、第35万元,硕士第12万元、第22万元、第31万元。

  申报条件:(120181211日起,到我市企业就业和首次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2)在滨落户,并在滨州市范围内购买家庭第一套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首次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缴纳契税为准;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以不动产权证为准;(3)到企业就业的,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须含养老保险);依法独立创办企业或参与创办企业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

  申报所需材料:(1)滨州市博士、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购房补助申请表;(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3)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4)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首次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缴纳契税复印件;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5)到企业就业的,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所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纳税证明、个人持股证明。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543-2182001

 

  三、实训补助、企业实训用工补助

  支持政策:

  滨州市:每年组织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到我市企业实训,实训期间给予大学生(含校方带教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大学生被实训企业招用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

  申报条件:(12019611日起,到滨州市企业开展实训活动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和校方带教人员;(2)实训时间每次不低于两周(每周只计算5个工作日);(3)实训单位为滨州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企业。

  申报所需材料:

  1.实训补助申报材料:《大学生来滨实训生活补助申报表》、《大学生来滨实训生活补助汇总审核表》、实训考勤记录、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有带教人员的,填报《大学生来滨实训校方带教人员生活补助申报表》、《大学生来滨实训校方带教人员生活补助汇总审核表》、实训带教考勤记录、带教老师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证复印件并附学校出具的公函。2.企业实训用工补助申报材料:《滨州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申报表》、《滨州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汇总审核表》,并提供企业原《大学生来滨实训生活补助汇总审核表》、聘用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543-2182001

来源:邹平人才网